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 54 日】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獨媒報導 | 2023.05.08
- 鍾錦麟作供完畢 控方為第四證人申匿名令獲批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8日)踏入審訊第54天。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接受辯方盤問,同意戴耀廷望以「35+」要求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。被問是否並非無論如何都會「一刀切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鍾表示「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」是「比較貼近實際情況」。鍾亦指,估計民主派較難取得「35+」,指2019年區議會民主派大勝純粹因為單議席單票制,難以簡單推斷2020年立法會選舉也能大勝,自言「我個人睇得保守啲」。法官指這只是鍾的看法,而非戴耀廷看法,鍾形容「佢(戴耀廷)係超級大好友」。
此外,鍾上周稱何桂藍於新東會議自介為「立場姐姐」,何兩度大叫「肯定冇」。鍾今再解釋當時戴耀廷介紹何為「立場姐姐」,何語帶無奈表示大家叫她做「立場姐姐」。在被告席的何擺手和做口型示意她沒有。鍾錦麟今作供完畢,法官批准控方為下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,他將以「X先生」稱呼,並獲准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。
鍾稱民動2月已有共識協助初選眾籌、趙家贀退出前不曾提原因
鍾錦麟繼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盤問。鍾同意,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的會面,戴提及民主動力有銀行戶口可協助籌款。被問民動是否於同年5月才正式承辦眾籌,鍾指在2月的會面上已有共識民動可在這方面協助。鍾又同意,趙家賢在6月9日初選記者會後曾表示眾籌進度不理想,找職員草擬 Facebook 帖文宣傳,亦着鍾幫忙轉發,但鍾不清楚帖文由誰所撰,發文前亦沒有細看,「見到入面有關於眾籌嘅詳情我就轉發咗啦」,趙亦沒提過有審批過帖文。此前趙曾就該帖文出現「光復議會」和「對抗暴政」向法官認錯,指帖文由職員所撰,「我冇做好謹慎責任嘅角色。」
Beel 亦展示民主動力執委會2019年10月的會議紀錄,提及趙家賢匯報因民動及戴耀廷受國務院及港澳辦嚴厲譴責,民動為免繼續被打壓而退出協調工作。法官早前曾質疑趙沒有提到民動被「騎劫」,趙指雖文字紀錄沒有,但有向執委會提及。Beel 問,會議紀錄有關民動退出的原因是否準確,鍾稱「喺正式退出之前,趙家賢冇同我提出過」,故未能評論哪個原因較重要或不重要,只能確定上述理由是趙在初選活動中的「重要關注」。鍾亦不記得趙會上有提及其他退出的原因。
▲ 左起:趙家賢、程張迎、鍾錦麟(資料圖片)
鍾同意以往議員反對撥款無後果、相信建制媒體報導或影響選舉主任
鍾錦麟在盤問下同意,以往立法會均有議員對撥款條例草案投反對票。Beel 問反對後有否引起迴響(repercussion)?鍾稱「投完個反應唔大嘅」,因他們並非立法會大多數,即使反對撥款條例草案,「本身就冇特別大去影響到政府運作」;而反應較大是視乎審議有否拉布,最大反應一次則是約於2009至2011年間,撥款條例草案正式表決前,臨時撥款被立法會否決。鍾同意,以往議員反對預算案並沒有問題或後果(ramification)。
鍾上周供稱,新東首次會議後曾向戴表達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。他同意因親建制媒體對戴耀廷文章、初選和否決預算案作批評,而他們的報導反映中央政府看法,故當時有此擔心。Beel 續問,鍾是否相信這些文章會對選舉主任產生影響?控方一度指證人未能回答,但法官指是問及他個人的看法,鍾表示同意。
被問是否一刀切無差別否決 鍾稱為爭五大訴求否決「較貼近實際情況」
鍾續同意,「35+計劃」是戴耀廷提出的願景,而戴認為民主派若立會過半,便可向政府就民主派提出的議題包括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施壓。Beel 指五大訴求曾經改變,鍾回應「都喺同一個框架入面」,並同意其中一項訴求是撤回《逃犯條例》,其後已撤回,而特首下台的訴求被爭取雙普選取代。Beel 指,故戴是希望透過「35+」,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否則會反對政府議案,尤其是預算案?鍾認同。
Beel 再問,所以當時並非無論如何,都會一刀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(not a blanket indiscriminately vote against the budget come what may)?鍾指,「我反而覺得你原先嘅講法,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預算案,呢個係比較貼近個實際情況」,又指:「當然我唔能夠講一個平行時空,五大訴求如果得到咩程度嘅回應,而呢個35+選出嚟嘅議員嘅取態又有啲咩唔同,我呢個唔能夠講得到。」陳慶偉問,故是視乎每名初選參與者?鍾指「我只可以講我理解囉」,同意就其他參與者的取態不能回答。
▲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(資料圖片)
鍾稱對能否獲「35+」較保守 惟指戴耀廷是「超級大好友」
Beel 續問,鍾當時認為民主派是否不可能在2020年9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取得「35+」,鍾稱「我當時嘅估計係較困難」,指因當時大家是基於區議會「單議席單票制」去評估選情,但據他在2019年區選的經驗,當時反對民主派的票數亦創新高。法官李運騰指他不明白,鍾續解釋表面上民主派當年獲「壓倒性勝利」,純粹因為是單議席單票制,但得票率其實沒有大改變,「所以唔能夠好簡單就去下一個結論,當時嘅立法會選舉亦都一樣民主派會大勝。」
陳慶偉指是因為立法會採取「比例代表制」,鍾同意,並指有功能組別如飲食界,的確在2019年社會事件中生意受到影響,「係咪咁簡單就話2019年嘅選舉結果,就推斷2020年嘅立法會選舉能夠大勝呢?我個人睇得保守啲。」
法官陳仲衡指,這只是鍾的看法,明顯不是戴耀廷的看法。鍾回應「佢(戴耀廷)係超級大好友」(即指戴對此很樂觀),林卓廷等被告發笑,鍾並指沒有向戴表達過其較保守或悲觀的看法。李運騰問,那新東首次會議上有沒有與會者關注「35+」成功的機會?鍾指沒有,因新界東在2016年立會換屆選舉已取得6席,「喺新界東攞返6席本身就唔係太難嘅」,他擔心的是其他區或功能組別,同意即使地方選區取得23席,功能組別仍需13席才能過半。
▲ 戴耀廷(資料圖片)
鍾指不知悉初選後有計劃協調民主派行動
Beel 續問,由於功能組別要考慮生意利益,故相信所有功能組別議員都會否決預算案是「不切實際」的?鍾答「我冇考慮過呢個問題」,但認同據其區議會經驗,成員間有很多內鬥(in-house fighting)。
Beel 問,那鍾是否知道當時有沒有計劃或制度在初選之後,會就勝出的參選人作協調,統一他們投票?鍾指過往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有「飯盒會」,其後正名為「民主派會議」,「但我唔肯定如果2020年嘅立法會選舉都係咁樣去選出一班民主派議員嘅話,呢個飯盒會仲會唔會運作到。」李運騰指不是問以往,而是問有沒有將來的計劃,鍾表示不知悉。
鍾稱戴耀廷介紹何桂藍為「立場姐姐」 何語帶無奈指大家叫她做「立場姐姐」
鍾錦麟上周五指何桂藍於4月14日的新東首次會議自我介紹為「立場姐姐」,何兩度大叫「肯定冇!」。Beel 今向鍾指出,鍾可能聽過別人稱她為「立場姐姐」,但何當天會上並沒有這樣介紹自己。此時何背靠牆雙手捧起文件微笑。
鍾回應:「我嘗試記返當時嘅對話係點樣啦,戴耀廷介紹何桂藍係『立場姐姐』,之後何桂藍稱呼自己做何桂藍,跟住佢語帶無奈話即係大家叫我做『立場姐姐』」,何一度掩面發笑,並擺手搖頭,頻做口型指她並沒有。法官陳仲衡指,此問題無助辯方案情,Beel 表示明白,但指其當事人對此有強烈感受(strong feeling),法官陳慶偉表示明白。
▲ 何桂藍(資料圖片)
鍾稱首次新東會議就舉行初選及目標議席「6+1」達共識 惟無進行投票
鍾同意,首次新東會議就進行初選有共識。Beel 問如何得悉有共識,鍾指經討論後,所有原本提倡「棄選」方案的參與者也接受了「初選」方案,故認為已達成共識,並指戴耀廷應有講過一次「大家係有共識用初選方案」,但不太肯定,而會上並沒有就此進行投票。
鍾亦供稱,會上就目標議席達成共識,指隨着決定用初選方案,亦決定會選出多少人去報名參加正式選舉,共識就是「6+1」,但同樣沒進行投票。Beel 問他肯定不是稍後再決定?鍾指「我理解係拍咗板㗎啦」,並指早前稱向戴就新東文件初稿提出異議,正是就「6+1」的問題。
鍾續指,「如果法庭好關心呢個問題呢,我可以提供多一項資料提供畀法庭去參考嘅」,指初選完結後、正式選舉報名前,新東參選人曾爭拗新東目標議席究竟是6還是7,而最後戴指「6同埋7都唔係正確嘅講法,正確嘅講法係6+1,即係7隊人會去報名,但係最後一隊要係選情要比預期順利先至開展選舉工程」。鍾指,戴是透過 WhatsApp 提及上述說法,而當時新東排第7的是范國威。
鍾稱沒印象會上有港獨、破壞一國兩制言論
鍾同意,無論共識如何,都是由戴耀廷的想法所帶動(driven by what Benny Tai wanted);而鍾對DQ的問題較敏感,認為港獨、破壞一國兩制等言論均可能引致DQ,但沒印象會上曾聽過相關發言。Beel 表示已完成盤問。
陳慶偉其後指,知道協調會議達成4項共識,除舉行初選和目標議席數量外,還有替補機制和舉行選舉論壇,問會上是否沒有就此投票。鍾同意,指就替補機制和選舉論壇的共識,「我形容係冇爭議嘅」,並補充會上的確有人對自己能否成功「入閘」較悲觀,但對替補機制無爭議。
會議紀錄顯示柯耀林新東第二次會議當晚正開區議會會議
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其後就柯出席新東會議的情況發問。鍾上周供稱,因西貢區議會超時而缺席5月5日的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議,鍾確認柯同屬西貢區議員。辯方展示當天的西貢區議會會議紀錄,顯示鍾於上午9時30分出席,下午10時40分離席,鍾確認;紀錄亦顯示柯耀林於上午9時33分出席,下午10時40分離席,鍾稱沒有獨立記憶,只記得柯有出席會議,但不記得其離席時間和是否有全程出席,但同意不會質疑會議紀錄的真實性。他亦不記得柯耀林有否出席首次新東會議。
▲ 柯耀林
至於陳志全、鄒家成、和李予信均沒有盤問,控方亦沒有覆問。鍾完成作供,離開時一度望向旁聽席。
控方為證人申請匿名令獲批 指證人擔心遭受網絡欺凌
控方早前欲就其中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,今表示辯方沒反對,但有部分被告就匿名令範圍提出修訂。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表示,望匿名令不適用於在公共領域(public domain)而非於庭上獲得的資料。法官質疑若批准申請,會有違匿名令想進一步保護證人的原意。關則回應,相關資料在公共領域已存在,不認為法庭能阻止資訊進一步傳播,法庭只能限制庭上的資料。
法官陳慶偉指,望保護證人被有不可告人動機(ulterior motive)的人騷擾或威嚇;法官李運騰亦指,證人擔心披露他在庭上作供或遭受網絡欺凌,認為法庭要處理其關注,並在公平審訊和保護證人之間取得平衡。
法官陳慶偉終表示,考慮到關大狀的修訂會令整個匿名令失去保護證人的原意,故拒絕其申請,並批准證人的匿名令,下令各方以「X先生」稱呼他,並禁止任何人包括被告、法律代表和傳媒,披露任何可令公眾識別其身分的資料,如名字、相片、出生日期等;證人獲准在屏風後作供,及經特別通道出入法庭。陳另指任何人若違反命令,有機會犯藐視法庭,可被判監或罰款。
據庭上作供次序,「X先生」是繼區諾軒、趙家賢和鍾錦麟後的第四名控方證人。據了解,早前第四名從犯證人林景楠將不會出庭作供。
控方讀出3被告修訂同意事實
控方其後讀出林卓廷和黃碧雲,以及何桂藍的修訂同意事實。三人早前的同意事實均較其餘13名被告為少,其中林卓廷和黃碧雲僅同意與他們本人相關的事實,何桂藍則不包括戴耀廷的相關證物、抗爭派記者會等。
林卓廷和黃碧雲的修訂同意事實,新增部分其他被告早前同意的事項,包括戴耀廷和吳政亨的文章和片段、趙家賢被搜得的手機資料和民主動力相關文件、各被告發布「墨落無悔」的帖文及其他競選帖文和影片、其他被告的提名表格和按金收據、抗爭派記者會等。
至於何桂藍的修訂同意事實,則新增時任新界東地區直選選舉主任楊蕙心向何桂藍發信,要求就其問題提供書面回覆,何在回覆後,於2020年7月31日被通知提名無效。
案件押至明早續審。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